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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毒桿菌中毒

發佈日期:108-12-01

肉毒桿菌中毒

肉毒桿菌為極厭氧之產孢桿菌,其所產生之毒素是致病因子。大部分案件屬A、B、E型毒素,極少數為F與G型。E型案件通常與魚類、海產品和海洋哺乳動物之肉類有關。毒素之產生是由於食品處理或保存不當,醃製食品酸度不足或鹼性食物,低溫殺菌和輕微醃後沒有冷藏保存(尤其是在封緊的容器內)。此毒素不耐熱,經煮沸後毒力會消失,但是要破壞孢子則須甚高溫度,E型毒素在低溫3℃時亦會慢慢地產生。大部分嬰兒肉毒桿菌中毒為A或B型毒素引起。

傳播方式

食因性肉毒桿菌中毒:製罐時殺菌不完全或烹飪不充分,在厭氧情形下,此菌會產生毒素,攝食後引起傳統型肉毒桿菌中毒。其他案件以家庭式之醃製蔬菜、水果、魚、肉類、香腸、海產品等為主。

創傷型肉毒桿菌中毒:大多來自二次感染,傷口處遭受細砂、泥土之污染,長期濫用藥物成癮者亦會發生。

嬰兒肉毒桿菌中毒:來源為攝食含此菌孢子之食品,而非因食品中有此毒素。孢子存在於食品及灰塵中,蜂蜜偶亦含此孢子。

其他型肉毒桿菌中毒:不當的醫療行為。

潛伏期

食因型肉毒桿菌中毒之神經性症狀通常於12~36小時間出現,但亦有數天後才發作。潛伏期愈短病情通常愈嚴重,死亡率愈高。嬰兒肉毒桿菌中毒之正確潛伏期目前尚不清楚。

發病症狀

其症狀從便秘開始,昏睡、倦怠、食慾不振、眼瞼下垂、吞嚥困難、失去頭部控制、肌肉張力低下及全身性虛弱,有時會發展至呼吸無力衰竭而死亡。此症有很廣泛的特徵及嚴重程度,從輕微至突然死亡。

預防方法

  1. 處理及製備商業性之醃製品或保存時,控制過程要有效地滅菌或控制其pH值。
  2. 宣導家庭於醃製或保存食品時,技術上要把孢子破壞,欲使毒素破壞須要煮沸至少10分鐘且食物要攪拌,或將pH值控制在4.5以下。
  3. 脹起蓋子的罐製品一定不可食用,開罐後發覺有異味時不要勉強試吃,一有疑問,即勿食用。
  4. 由於孢子於自然界很廣,1歲以下之嬰兒避免餵食蜂蜜。

治療方法與就醫資訊

如有出現疲倦、眩暈、視力模糊、眼瞼下垂、口乾舌燥、吞嚥困難及講話困難等症狀時,應儘速就醫,由醫師診斷可能的發病原因。

醫療單位通報後由疾病管制局提供肉毒桿菌抗毒素給予治療,抗毒素只能阻止症狀的持續惡化,無法完全治癒。須數月的時間,待已經受損的末梢神經恢復才能復原。除了抗毒素的治療,呼吸器等支持性療法亦甚為重要,若未經醫療介入,死亡率相當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