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性病毒性B型肝炎
肝炎是一種因肝臟細胞的發炎,導致肝細胞損傷的肝臟疾病。引起肝炎的原因很多,如果是由B型肝炎病毒感染所造成的肝炎,就叫做B型肝炎。
根據死因統計,每年約有8千人死於肝癌,80%的肝細胞癌與B型肝炎病毒感染有關,這些極可能在成人時引起慢性肝炎,肝硬化,或是原發性肝細胞癌。
臺灣成人帶原率則達15%-20%,自1984年7月起針對s抗原陽性母親之新生兒實施B型肝炎疫苗注射計畫,1987年起幼兒全面實施B型肝炎預防接種後,目前六歲兒童B型肝炎帶原率已明顯由10.5%下降至0.8%。
傳播方式
B型肝炎病毒主要是藉由體液或血液,經由親密接觸、輸血、注射等途徑而傳染,一般分為垂直傳染及水平傳染兩類。
- 垂直傳染:指帶原的母親在生產前後將B型肝炎病毒傳染給新生兒,台灣有40-50%的帶原者經由此途徑傳染。
- 水平傳染:含有病毒的血液或體液透過皮膚或粘膜進入體內而感染,因此輸血、共用針頭或注射器、針灸、穿耳洞、紋眉、刺青、共用牙刷或刮鬍刀、性行為都可能感染。
潛伏期
通常為45-180天,平均為60-90天,潛伏期的長短與感染的病毒量、傳染途徑及宿主本身因素有關。
發病症狀
一般人多無症狀,少部份的人會有腹部不適、食慾不振、全身無力、疲倦、噁心、嘔吐、黃疸(如皮膚和眼白呈黃色)、茶色尿等情形。慢性帶原者常無症狀或只出現容易疲累和倦怠等情形。
預防方法
- 避免垂直感染
孕婦懷孕約7、8個月時,應接受B型肝炎產前篩檢;若母親為高傳染性(e抗原陽性)帶原者,其所生之新生兒,必須在出生24小時內儘速接種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第1劑B型肝炎疫苗、滿1個月及6個月時,再依序接種第2、3劑B型肝炎疫苗。
- 避免水平感染
- 接種B型肝炎疫苗。
- 表面抗原陽性之帶原者不應捐血給別人。
- 避免不必要的輸血、打針、針灸、刺青、穿耳洞等。
-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,不與別人共用刮鬍刀、牙刷、針頭、毛巾、指甲剪,以免刮破皮膚或黏膜而感染。
- 使用拋棄式注射針、筒,針灸之針,穿耳洞之針等需充分消毒滅菌。
治療方法與就醫資訊
- 母親為e抗原(HBeAg)陽性者,其所生小孩於接種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(HBIG)及3劑B型肝炎疫苗後,感染B型肝炎已經由90%左右大幅降低,但仍可能有10%之帶原機會,故建議幼兒於出生約1歲左右進行B型肝炎表面抗原(HBsAg)及B型肝炎表面抗體(anti-HBs)檢測,以利及早發現幼兒帶原狀況及瞭解疫苗接種成效,並定期進行追蹤檢查。
- B型肝炎帶原者,若其肝功能正常,原則建議每6個月至1年複檢一次;如肝功能異常,則由醫師決定其肝功能及超音波複檢時間。
- 目前治療B型肝炎藥物包括干擾素(Interferon)與抗病毒藥物兩大類;為降低肝硬化及肝癌之發生率,衛生署自92年10月起開始推動「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及C型肝炎治療試辦計畫」,請有慢性肝炎病人,積極尋求健保治療;有關治療對象之藥品給付規定及特約醫院等,請參閱中央健康保險局網站www.nhi.gov.tw。
預防接種建議
- B型肝炎疫苗可有效預防B型肝炎病毒感染,所以自1987年起,已全面實施幼兒B型肝炎預防接種,小孩凡出生24小時內需接種第1劑B型肝炎疫苗,然後於出生滿1個月及6個月時,再依序接種第2、3劑B型肝炎疫苗。
- 孕婦於懷孕約7、8個月時,應接受B型肝炎產前篩檢;如果為高傳染性(e抗原陽性)帶原者,其所生之新生兒,需於出生24小時內儘速接種1劑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B型肝炎疫苗,然後於出生滿1個月及6個月時,再依序接種第2、3劑B型肝炎疫苗;如果不是高傳染性帶原母親所生新生兒,則施打3劑B型肝炎疫苗即可。
※ 資料來源:疾病管制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