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疫新知

茲卡病毒感染防治

發佈日期:108-12-01

疾病概述

茲卡病毒感染症(Zika virus infection)是由茲卡病毒(Zika virus)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,這種病毒為黃病毒的一種,主要是經由蚊子叮咬傳播,最早在1947年於烏干達的茲卡森林中的獼猴體內分離出來。目前依據基因型別分為亞洲型和非洲型兩種型別,在中非、東南亞和印度等都有發現的紀錄。過去只有少數人類病例的報導,直到2007年在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的雅蒲島爆發群聚疫情,才對此疾病有較多的認識。

傳染病通報時效

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,茲卡病毒感染症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,均須於 24 小時內通報。

傳染方式

  1. 病媒蚊傳染:如果被帶有茲卡病毒的病媒蚊叮咬,經過約 3 至 7 天的潛伏期後(最長可達 12 天)開始發病。
  2. 性行為傳染:男性可透過性行為把病毒傳給其性伴侶,有文獻報告指出,已在人類精液中發現茲卡病毒,且已有數起茲卡病毒透過性接觸傳染的案例。
  3. 母嬰垂直傳染:部分研究發現茲卡病毒可能躲藏於胎盤及存在於羊水中,可經由母嬰垂直傳染。
  4. 輸血傳染:此外,由於約有 80%的個案沒有明顯症狀,感染者在不自覺下可能經由捐血將病毒傳染他人,因此在流行地區可能會發生輸血感染。

臨床症狀

典型的症狀是發燒、紅疹、關節痛 (arthralgia)、關節炎 (arthritis)、非化膿性或充血性結膜炎 (non-purulent/hyperemic conjunctivitis) 等,其他常見症狀為頭痛、後眼窩痛、肌肉痛、厭食、腹痛及噁心等。

治療照護

目前並沒有抗病毒藥物可供治療,在排除其他可能的更嚴重感染如瘧疾、登革熱或細菌感染之後,針對症狀支持性治療即可。

預防方法

  1. 防蚊措施:
    1. 戶外活動時建議使用經衛生福利部核可、含 DEET 的防蚊液,並依照標籤指示說明正確使用。如果防曬乳液和防蚊液一起使用,則應先塗抹防曬乳液,再使用防蚊液。
    2. 長時間戶外活動時,應穿著淺色長袖衣褲,並可在衣服上噴灑防蚊液,增強保護效果。
    3. 至流行地區活動時,應選擇裝有紗窗或空調設備的居住場所。
    4. 如果確診為茲卡病毒感染症,發病期間要待在蚊帳內或室內,避免被蚊子叮咬造成次波傳染。
  2. 清除家戶內外孳生源。
  3. 建議懷孕婦女如無必要應暫緩前往流行地區,若必須前往請做好防蚊措施,如穿著淺色長袖衣褲、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等。
  4. 具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之注意事項:
    1. 凡自流行地區返國後,均應自主健康監測至少 2 週,如有任何疑似症狀,應儘速就醫,並告知醫師旅遊史。
    2. 安全性行為:自流行地區返國後,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,未來 6 個月有性行為時,男性和女性均應採取安全性行為,男性之性伴侶若為孕婦,則性行為時應戴保險套至性伴侶分娩。
    3. 女性自流行地區返國後,無論是否出現疑似症狀,建議延後至少 6 個月懷孕。
    4. 自流行地區返國後,應持續使用防蚊液至少 3 週,以避免被病媒蚊叮咬可能造成社區傳播。
  5. 懷孕婦女如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活動史,或相關暴露史,且於暴露後 2週內出現疑似症狀,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暴露史,醫師將進行通報並採檢送驗,必要時會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,以瞭解胎兒是否有小頭畸形或顱內鈣化;懷孕婦女若於暴露後 2 週內無疑似症狀,如有疑慮可請求檢驗,經醫師評估有必要時可採檢送驗。
  6. 自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離境,應暫緩捐血 28 天,避免可能造成輸血感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