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教資訊

黃體素

發佈日期:108-12-01

適應症

續發性停經、痛經、經前症狀,或因荷爾蒙不平衡,所造成的子宮異常出血。

服用方法

ㄧ般在月經週期的第16天或第21天開始服用,每日固定時間服用,連續服用5~10天。月經可能在服用最後ㄧ劑後的3~7天開始。續發性停經患者可在任一天開始服用本藥。

需注意哪些?

  1. 有過敏史、懷孕或哺乳、糖尿病血栓疾病及中風、心臟、肝臟、腎臟疾病、乳房或生殖器官的腫瘤、憂鬱、偏頭痛、高血脂、高血壓、氣喘、原因不明之陰道出血等都要先告知醫生。
  2. 有併服其他藥物時請先告知醫生。
  3. 抽血檢查及開刀前包括牙科手術請告知醫生。
  4. 忘記服藥該怎麼辦?
  5. 想起時儘快補服,如果想起時已接近下一次服藥時間,就不要補服。勿服用雙倍劑量。

懷孕或哺乳時該怎麼辦﹖

  1. 懷孕婦女禁用,若服藥期間懷孕,請儘速告知醫生。
  2. 藥物在哺乳婦女乳汁中可測得,治療期間請暫停哺乳或諮詢醫生改予其他藥物治療。